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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生物大分子研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门禁卡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7-09-05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为维护活性生物大分子研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保障科研工作顺利进行,规范门禁卡的管理及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本门禁卡配套网络门禁系统,可设置每张卡使用权限,记录使用痕迹。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查阅门禁卡使用流水信息。

2.本办法适用于使用门禁卡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门禁卡申请人限于符合条件的在实验室开展科研的教职工和研究生,本科生原则上不予办卡。申请门禁卡时请填写《活性生物大分子研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门禁卡申请表》,按要求进行审批。

3.门禁卡开通的有效周期为3个月,期满后需到实验室办公室续卡延期。在实验室科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门禁卡退还给实验室。

4.所有人员进入实验室一律使用门禁卡,门禁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给他人。

5.门禁卡应随身携带,便于进出实验室。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实验室工作人员协助开门者,需经登记备案确认无误后才能协助开门。

6.请保管好自己的门禁卡,若有遗失应由本人立即通过电话或者当面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禁止该丢失卡的使用权限并立即挂失。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丢卡者本人负责。

7.由于门禁卡是磁卡,请不要与手机等电子产品放在一起,以免消磁不能使用。持卡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实验室工作人员联系。

8.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实验室可关闭持卡人的门禁卡权限,对于造成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9.本办法由活性生物大分子研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