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心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校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中心实验室的负责人是负责中心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实验室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中心实验室使用的高压灭菌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需提出购置计划,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采购,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时需由具有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
(二)管理人员应明确特种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
(四)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1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2.2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2.3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联系该设备的工程师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3. 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
4.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