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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中心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11 点击次数:614 发布部门:科研处

    为加强与规范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校中心实验室特制定此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范围

本办法管理低值易耗品范围为中心实验室计算机耗材、医疗器械、实验化剂、办公日杂以及玻璃器皿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与入库

1.低值易耗品的购置

低值易耗品由校国资处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低值易耗品预算表,经中心实验室负责人和科研处负责人审批后,交至国资处方可办理。

2.低值易耗品的入库

2.1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国资处相关管理人员和中心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低值易耗品的类别、规格、参数和数量,确保与预算表基本一致。

2.2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

2.3低值易耗品入库后,保管员做好低值易耗品入库登记记录,并按类别、品种、规格合理摆放,禁止乱堆乱放。属于危化品的要分类单独存放,并由保管员和实验室负责人共同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科研人员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保管员要认真审查,确定领取物品的类别、品种、规格及数量,据以登记物品领用清单,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保管员要及时盘查低值易耗品的入库和出库情况,做到台账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