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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中心实验室管理总则

发布时间:2015-05-20 点击次数:309 发布部门:科研处

一、中心实验室是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实验教学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实验技术,熟悉科学实验的原理、方法,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的规范流程。

三、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都要登记建帐,做到帐物相符。应有专人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和修理,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四、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清洁。仪器设备的存放应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防火。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或私自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为他人作有偿服务,更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院主管领导和中心实验室主任批准,履行规范手续。

五、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认真填写设备使用纪录。

六、科研人员在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等事故时,应及时登记,并如实向实验室主任报告,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七、实验室需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下班前要严格检查水源、电源、气源,关好门窗;加强对易燃易爆和腐蚀有毒危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实验多余的危险品要及时收回妥善保管,不得过量存放。

八、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其他物品,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九、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